光伏農業發展受阻亂象頻發呼喚盡快制定標準
光伏農業發展受阻亂象頻發呼喚盡快制定標準
作為新興產業,光伏農業在光伏、農業、能源、政策等利好背景影響下,一經推出便獲得上下力捧,被視為提振整個光伏行業的“救星”。
然而,隨著光伏農業漸成氣候,因標準缺失導致的亂象頻發,成為發展阻力。
曙光顯現
近幾年,光伏農業快速發展,讓光伏企業看到了曙光。大面積的農業用地為光伏企業提供了豐富的市場空間,國家對農業史無前例的扶持力度,也讓光伏產業在獲得光伏補貼的同時也有機會獲得豐厚的農業項目補貼。
2014年,國家能源局頒布新政,將與農業結合的光伏應用納入分布式規模范圍,且項目不再受6兆瓦、10千伏分布式指標限制。35千瓦—66千瓦、規模達20兆瓦的農業光伏項目均可納入,同時一并享受與地面電站一樣的1元/千瓦時的上網電價補貼。
2015年,國家又增強力度,大大增加入網指標,并逐步放款很多限制。2月1日發布的中央一號文件《關于加大改革創新力度加快農業現代化建設的若干意見》指出,因地制宜采取電網延伸和光伏、風電、小水電等供電方式,2015年解決無電人口用電問題。
一時間,光伏農業沐浴政策春風,發展如火如荼。
光伏投資企業大多屬于能源企業,具有資金優勢。基于光伏本身大環境變化快的因素,從事光伏的企業普遍對新事物接受能力強,愿意開拓新市場。光伏與農業的結合,是加快轉變農業發展方式,用工業的方式發展現代、綠色農業的一大形式。
在應用上,光伏農業項目形式多種多樣,歸納起來主要包括農光互補、漁光互補、牧光互補、光伏灌溉系統等四個大類、十幾種模式。而其中農光互補與漁光互補也已成為分布式光伏的兩種創新應用模式。
標準缺失
然而,邊緣的政策環境、無統一建設標準、個別光伏企業的“圈地行為”使光伏農業發展面臨了重重質疑,甚至出現了反對的聲音。
“以審批為例,由于過去人們對光伏農業的認識不足,再加上體制問題,我國光伏農業項目也如同九龍治水。一個項目的批準需要經過地方發改委、規劃、水文、國土、農業、林業、環保消防、電力等眾多部門審批,審批時間長、手續繁雜等,這些都嚴重地制約了光伏農業的發展。”中國光伏農業設計研究院首席農業專家、榮譽院長馮玉林形象的打了個比喻。
由于缺乏標準,不少企業還打著光伏農業的幌子跑馬圈地式的大肆占用土地,建設地面電站。有的僅僅在電站下面象征性的種些東西,農業效益如何卻不關心。還有很多企業通過光伏農業之名進行宣傳和炒作,實則只是為了謀求稅收優惠和財政補貼,以換取企業或個人利益。
“致使光伏農業處于一個無序發展狀態的最大問題就是標準缺失。這包括技術標準和管理標準兩個方面。”對此,中國光伏農業工作委員會會長張勇在日前召開的2015中國國際能源峰會上接受記者采訪時表示。
在不久前的北京光伏農業會議上,馮玉林也發出呼吁:“我們的光伏產業和光伏農業產業不能再無序發展和競爭,亟需盡快籌備成立專門的行業協會或相關組織,制定企業標準和行業標準。”
啟動解決
在多位專家和企業的呼吁下,一個關于“光伏農業標準”的新課題呼之欲出。經梳理發現,這一空白主要體現在幾個方面。
首先,光伏農業缺乏系統的理論研究。目前各地的建設熱情很高,但是理論研究缺乏系統性、規模性,沒有形成標準化。其次,具體政策上沒有統一標準。缺乏明確規定光伏農業應該享受哪些政策,只是參照設施農業享受一定補貼,在實際執行上存在著地區差異、理解差異。
此外,光伏農業在設計、規模上也缺乏專業標準。光伏農業涉及面廣、領域交叉、地域差異性很大,經營主體不同,利益關系復雜,需要強有力的協調機制。而各路資本蜂擁進入光伏農業,準入機制也不完善,欠缺一個統一的準入標準。
值得關注的是,這一問題已經引起了重視。“隨著光伏農業項目越來越多,沒有標準導致行業亂象已經初現,光伏農業標準制定工作已正式啟動。”張勇透露。
據記者了解,近日,由中國光伏農業產業聯盟組織召開了多次制定《光伏農業行業標準》的座談會、研討會,在最近一次會議上,已對光伏農業標準編制工作進行系統規劃,將根據需要成立專家工作委員會,組建若干工作組,穩步推進光伏農業標準編制工作。
中電新聞網記者 余娜 試驗變壓器廠家 www.jfgyc.cn 揚州君昊電氣 轉載此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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